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效能、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2211”产业体系,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辽工信科技〔2026〕117号)有关规定,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南》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领域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前期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撰写申请报告。
三、请各单位指导辖区内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于9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说明)、推荐企业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PDF、Word格式各一份,需胶装成册,A4规格,封面写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
联系人:王晓依 杨斯辰
联系电话:0417-2919039
电子信箱:LXL4178@163.com
附件:1.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2026年(第二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数据汇总表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