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我局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营政办〔2018〕39号)要求,自9月25日14时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实战演习)。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科室按要求启动实战演练,下发通知至各市(县)区,要求各市(县)区组织重点企业采取限产减排措施,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
我市共有重污染限产限牌企业23户。其中2户热电企业为停产状态,其余21户企业通过车间生产线部分停产、降低高炉、转炉等高耗能装备生产负荷、同步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全部完成限产减排任务。
现我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实战演习)已解除,下一步,从我局具体工作职能出发,将继续关注环境变化,采取各项措施,不断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