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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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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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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引导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营口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企业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较好,有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意愿,以及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并承诺获评试点企业后,一年内启动贯标工作。

3.已获评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网址:https://dlttx.com/gltx/),完成注册并定期上报贯标工作进展情况。登陆辽宁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服务系统(网址:https://lnpg.cspiii.com)完成年度的两化融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参考。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辖区内企业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于6月23日前,将申报书和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ykxxhrh@163.com)。

3.获得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级有关两化融合政策时,优先给予推荐。

联 系 人:钟春野,赵洋

联系电话:2919086

技术支持:许铎,18704003447

附件:

1.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2.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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