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工作部署,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4〕30号)要求,确保营口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最大限度减少因有序用电带来的损失,保证营口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结合营口地区负荷特点、性质及构成,经市政府同意,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编制了《营口地区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根据《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编制质量,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通过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4月3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