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俊平代表:
您提出的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立足供用电安全痛点、紧扣数字电力发展方向,契合当前电网转型升级工作部署。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电装机容量呈现几何级倍增、供电输送能力跨台阶式发展,具备充足的发供电保障能力的同时,电力用户在用电需求方面对供电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促使用电领域的安全保障成为电力领域的一个新问题。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是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电力电子等技术的创新应用,符合电力行业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方向。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国网营口供电公司等部门,对建议内容进行了专题研讨,具体工作对策和思路如下:
一、面临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执行缺失的现实问题
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是一种新型的技术,要适配于电网并推广和应用。由于电网的特殊性,作为适配性技术应依据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执行。电网运行中的供配电设备主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专项设计标准等相关文件,您提出的此类技术,据了解目前从国家和行业层面均未出台相关标准。
若推进该项技术应用落地,可从以下两类群体推进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一类是存量用电群体,可通过改造满足应用推广,建议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自愿+技术服务”模式,将用电智能化改造纳入电力发展专项规划,结合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小微企业用电隐患整治工作,今后可选择具备条件的局部区域由点到面逐步实施技术推广;另一类是增量用电群体,在用户新建阶段有用户需求的情况下需加装相关设备可应用该技术。我们将多渠道加大前期宣传,鼓励企业和个别行业参与此项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形成先行打造技术应用区域试点,逐步达到示范引领效果,从而促请上级相关部门出台统一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进行指导。
二、关于强化示范引领效应的建议,将结合我市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聚焦民生领域,引导推广筑牢用电安全防线
我们将立足民生保障,积极引导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与我市重点民生工程深度融合,推动改善群众安全用电条件。
一是衔接我市农村电网升级等民生重点工作,鼓励在农村电网升级区域优先推广应用相关技术,针对性解决老旧线路老化、电压不稳等问题,提升居民用电安全性。二是聚焦学校、商场、社区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民生场所,配合牵头单位积极引导相关运营主体安装电能净化设备,推动用电隐患实时监测、精准治理,优先完成智慧用电系统全覆盖,配齐边缘网关、远程分闸装置,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安全水平。三是从安全可靠用电方面加强监督管理,有序淘汰老旧高耗能配电设备,以智能化新设备替代安全隐患突出的落后装置,从源头降低设备短路、电气火灾风险。
(二)拓展新能源领域,鼓励应用助力绿色转型发展
紧扣国家“人工智能+”能源发展战略,结合我市新能源产业布局,积极鼓励和引导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在新能源领域应用。一是聚焦光伏电站、充换电桩场站等新能源基础设施,配合牵头单位引导相关企业使用混合动态补偿装置,鼓励企业通过应用先进技术,解决新能源发电、充电过程中出现的电压波动、谐波干扰等问题,提升新能源发电效率和供电稳定性。二是积极引导新能源企业应用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推动企业优化生产运营模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助力我市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下一步,将积极做好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结合民生保障和新能源发展领域的实际需求,细化配套引导举措,推动相关技术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我市用电安全保障能力,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三、强化财税政策扶持的问题
针对您建议的“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惠企政策,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针对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研发的企业以及购置、使用电能净化智能化设备的企业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市级人民政府在无国家依据的情况下也无权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为了支持企业创新与研发,税务总局也出台了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如: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税前扣除;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支出,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
(一)我市现有财政政策对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的支持情况
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是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电力电子等技术的创新应用,符合我市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方向。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等多种方式,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建设和科技创新,为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1.“两个健康”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我市自2022年起设立“两个健康”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数字化建设、技术攻关等领域。根据《营口市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政策措施》(营委办发〔2021〕25号)及其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项目。对列入省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按项目投资额10%且申报年度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度的50%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对数字化改造项目,按项目投资额8%且申报年度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度的50%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获评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生产主体,按销售合同价格的15%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对获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工业互联网及试点示范。对获评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上云上平台、5G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两化融合贯标等试点示范或优秀案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相关企业若符合上述条件,可积极申报相应项目,通过评审后即可获得财政奖励资金支持。
2.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市财政局紧密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战略部署,加强与工信等部门协同联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作为提升用电安全、促进节能降碳的重要技术,符合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我们将协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省级资金落地我市。
3.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我市设立营口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拟上市、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我们将继续注资营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拓展对“智改数转”及相关创新领域的投资覆盖。同时,强化政策性担保支持,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服务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企业可借助基金平台获得股权融资支持,实现快速发展。
(二)关于财政支持政策的背景说明
就您提出的“强化政策扶持”“设立专项基金”给予财政补贴等具体措施,需要说明的是,近年来国家层面对地方招商引资和财政奖补政策作出了进一步规范:
1.国家层面政策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28号)要求,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须严格规范,严禁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补,不得以企业迁入本地、在本地纳税或纳入本地统计为条件提供财政奖励,旨在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分割和恶性竞争,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内容,包括采取列收列支、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形式对特定经营者进行返还,或者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补贴等优惠政策。
因此,在现行政策框架下,不宜再新设针对特定技术或特定企业的专项奖补资金。财政支持更多转向普惠性、功能性政策,通过现有渠道和市场化方式引导产业发展。
(三)对建议中具体措施的落实意见
1.关于强化政策扶持。对于您提出的“对重点领域设备更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给予补贴”“将电能净化智能化产品纳入绿色采购目录”等建议,我市现有“两个健康”专项资金已覆盖相关领域,企业可通过申报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等项目获得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将电能净化智能化产品纳入绿色采购目录的可行性,并在政府采购中予以引导。
2.关于设立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发展专项基金。考虑到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暂不宜单独设立针对特定技术的专项基金。但可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框架下,引导合作子基金加大对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领域的投资。同时,继续通过“两个健康”专项资金,对关键技术研发、示范项目建设等给予普惠性奖励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模式。
3.关于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政策权限在上级,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对于您提出的“对从事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研发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补贴”“对购置和使用设备的企业给予补贴”,我市“两个健康”政策中已包含对研发投入、技术改造的普惠性奖励,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无需另行设立专项。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将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在国家财税政策框架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政策宣传与对接。我们将协同有关部门向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相关企业推送“两个健康”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信息,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财政支持政策。
2.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动态跟踪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导向,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省级以上资金支持我市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研发与应用。
3.深化财金协同。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电能净化智能化技术领域;加强与政策性担保机构协同,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4.优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持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提升政策效能。
四、加强用电安全监管和新技术的宣贯推广,常态化多层级实现覆盖触觉到点到边,不留死角
建立电力、应急、消防、市场监管联动机制,依托智能监测数据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用电企业、社区电工智能化运维培训,普及智慧用电安全常识,压实用电主体安全责任。融合电网运行数据、用户用电数据、环境监测数据,运用人工智能算法构建用电风险研判模型,由传统事后故障抢修转变为事前预判预警。对过载运行、线路老化、谐波超标等隐患自动甄别,通过平台弹窗、短信、移动端推送等方式同步告知运维方与监管部门,危急故障实现远程快速断电隔离,防范隐患扩大。
统筹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新型负荷接入管理,完善配网智能调度系统,推行工商业用户柔性负荷管理、新能源汽车有序充电,平抑电网负荷波动;在重要园区、应急保障点位布局智能微网配套储能设施,极端灾害、主网故障时可孤岛自主供电,筑牢关键负荷用电兜底防线。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指引,结合我市实际,加强电力运行安全监管,倡导广大电力用户扩大智慧用电改造覆盖面,优先完成隐患高发区域改造,督促电网企业发挥龙头作用,积极投入资金,做好先行先试,迭代升级智慧用电预警平台功能,持续提升隐患识别精准度,做好新技术的先行试点,积极向上提请优化配套扶持政策,引导全社会参与用电智能化建设,全方位提升全域用电安全保障水平。
联系人:潘浩 电话:291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