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安全〔2024〕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信厅安全函〔2023〕337号)即时失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机构:工信局
发布日期:2026-05-09
成文日期:2024-12-1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公告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工信部安全〔2024〕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信厅安全函〔2023〕337号)即时失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