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1 |
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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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2 |
对民爆生产销售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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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3 |
对监控化学品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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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4 |
对违反《电力法》行为的处罚 |
对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对违反《电力法》行为的处罚 |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对违反《电力法》行为的处罚 |
对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对违反《电力法》行为的处罚 |
对盗窃电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对违反《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对违反《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对在水力发电设施水域保护区内炸鱼、捕鱼、游泳、划船及其他可能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为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对违反《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对在发电厂、变电站围墙外侧3米内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对违反《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对危及发电、变电设施的输水、输油、供热、排灰等管道(沟)的安全运行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对擅自伸入或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行为、向外转供电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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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行为的强制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责令恢复原状 |
行政强制 |
1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行为的强制 |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行为的中止供电 |
行政强制 |
15 |
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关税初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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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