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和《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以下简称“394号文”),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
136号文要点解析#适用范围和对象136号文适用于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包括集中式和分布式的各类新能源项目。文件规定,各地要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确保所有新能源项目均纳入市场化交易范畴。 推动新能源电量市场化#136号文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这一改革将结束新能源项目部分电量依靠保障性收购、固定电价的历史模式,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136号文提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通过市场外的差价结算机制,保障新能源企业基本收益。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电网企业将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则扣除差价。取消强制配储要求#136号文明确取消新能源项目强制配储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成本效益分析,合理配置储能设备。
394号文要点解析#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394号文要求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国全覆盖,并首次以省级为单位划定了20个地区的运行时间表。湖北、浙江成为先行示范区,要求2025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省间现货市场扩容文件明确要求发电企业需全面参与省间现货购电,并研究售电公司、用户直接参与机制。这一举措将打破省间壁垒,促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辅助服务与现货联动394号文要求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费用由用户侧按用电量分摊。这将推动储能等辅助服务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 价格机制重构现货市场将实现“新能源报量报价+储能动态响应”的联动模式,推动市场价格机制成熟。分时电价信号将引导用户侧移峰填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对新能源产业的影响#136号文和394号文的实施将推动新能源项目全面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市场化机制确定电价,促进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取消强制配储要求将赋予企业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对储能行业的影响#394号文将推动储能行业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储能企业需通过现货市场中的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获取收益。这将提升储能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对用户侧的影响#文件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用户侧主体(如工商业用户、储能运营商)直接参与现货市场的申报、出清和结算。这将促进用户侧节能降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136号文和394号文的出台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电力市场从“规模扩张”迈向“质量提升”的新阶段。通过这两份文件的实施,新能源和储能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绿色化水平也将显著提升。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系列改革措施为电力行业带来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