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要求,积极响应营口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营献办发〔2025〕104号)精神,切实保障我市临床医疗用血需求和安全,市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近日精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无偿献血活动。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最终成功组织12名同志献血共计3000毫升,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工信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与担当,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贡献了“工信力量”。
一、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压实组织领导责任
接到市献血办通知后,市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此次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相关科室认真研究通知要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确保献血活动有序、高效开展。局机关党委牵头,迅速成立无偿献血工作临时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与市献血办的沟通对接以及本单位内部的动员组织工作。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及《献血须知》传达到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干部职工社会责任感、展示机关文明形象的重要契机,切实抓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同时,局内积极协调,为参加献血的干部职工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确保献血、工作两不误。
二、 广泛动员,深入宣传,营造踊跃参与氛围
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工信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一是会议动员。通过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强调无偿献血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每个健康适龄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更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实际行动。二是线上宣传。利用局内部工作群发布献血倡议书、普及献血科学知识、宣传献血相关政策及优待措施,重点解读《献血法》中关于“对献血者,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的规定,并明确局内将对成功献血的同志予以关怀和慰问,消除部分同志对献血的疑虑和顾虑。三是典型引领。积极宣传往年积极参与献血的先进个人事迹,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身体条件允许的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年同志积极报名。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无偿献血、无上光荣”“我献血、我健康、我快乐”的浓厚氛围,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献血热情。通知下发后,短短时间内便有超过20余名同志主动报名,表达了强烈的献血意愿。
三、 有序组织,贴心服务,保障活动顺利实施
根据市献血办统一安排,献血活动定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在营口市中心血站进行。为确保活动顺利,市工信局做了充分准备。一是提前对接。工作小组提前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确认流程、注意事项,并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的批次和时间,避免长时间等待。二是统一行动。活动当天,局里统一安排车辆接送参与献血的干部职工,由专人带队前往中心血站。尽管天气寒冷,但大家的热情不减。在现场,同志们有序排队,在血站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认真填写登记表,接受健康征询和体格检查。三是全程服务。局协调小组成员及志愿者在现场做好服务保障,为参与体检和献血的同志提供必要的照顾和鼓励。最终,经过严格的体检筛查,共有12名身体素质优良的同志成功通过检查并完成献血,每人献血量均为国家鼓励的常规量,累计献血总量达到3000毫升。鲜红的血液缓缓流入储血袋,汇聚成生命的力量,也流淌着工信干部职工的暖暖爱心。成功献血的同志中,既有多次献血的“老将”,也有初次尝试的“新兵”,他们纷纷表示,能够通过献血帮助他人、回馈社会,感到非常自豪和有意义。
四、 成效显著,意义深远,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此次无偿献血活动,市工信局展现了机关单位良好的组织力、凝聚力和干部职工高尚的精神风貌。成功献血的12名同志,用热血传递了爱心与希望,他们的善举是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最好诠释。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提升了单位的文明创建水平和整体形象。同时,这也是市工信局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生动实践。活动结束后,局领导对成功献血的同志们表示了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关怀工作。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营口市工信局此次献血活动的成功开展,不仅为保障我市医疗临床用血作出了直接贡献,也为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公益事业树立了良好榜样。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无偿献血事业,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建立健全鼓励干部职工参与公益活动的长效机制,将这份爱心和责任持续传递下去。同时,也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服务社会的热情,将活动中展现出的奉献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