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弘扬工业文化保护工业遗产发展工业旅游的通知》,根据省工信厅的工作安排,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转至属地工信,推荐对象、推荐条件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根据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属地情况,推荐符合条件企业,于9月22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及企业填写的《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报至我科,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我科邮箱。
联系人:张弛、贺婷婷 联系电话:2919016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