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打造名品精品、经典产业,加快质量管理赋能新型工业化进程,根据《辽宁省质量标杆遴选工作实施指南(2026-2030年)》,省工信厅组织开展推荐2026年度辽宁省质量标杆工作,重点遴选省级工业产品质量标杆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围绕“2211”产业体系,聚焦工业产品质量提升,遴选包括采取有效关键过程质量控制、开展可靠性“筑基”“倍增”行动、组织产品质量技术创新攻关、提升重点产品质量合格率、实施数字化赋能质量管理的优质企业。
二、遴选标准
省级质量标杆应当符合科学性和创新性、系统性和示范性、显效性和发展性要求。企业主导产品具有高附加值,典型经验具备引领产业质量卓越示范作用。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在辽宁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2.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两年来,企业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行为。
3.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四、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择优推荐企业申报省质量标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书》(附件1),按照《辽宁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模板》(附件2),编制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6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提供PDF格式及WORD格式电子版各一份)报市工信局。
联 系 人:王晓依、张楠
联系电话:2919039
电子邮箱:LXL4178@163.com
附件:1.2026年度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书
2.辽宁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模板
3.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汇总表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