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结、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发布<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本)的公告>》(2025年第47号)精神,及省工信厅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整治工作,助力我市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准确理解政策要求,顺畅开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对《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本)》开展针对性政策宣贯和解读。摸排辖区内相关企业申报意愿,辅导有意愿企业对照规范条件及申请报告模板,提前梳理批件手续、检测报告、能耗证明、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规范编制报告,为后续申报“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业”工作做好准备。
附件: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本)
联系人:刘杰,2919065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