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推荐我省制造业人工智能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要求,为全省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提供顶层设计、技术支撑与资源整合服务,省工信厅计划组建辽宁省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面向有关单位征集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技术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进行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战略咨询与顶层设计,组织开展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指导与项目评审,参与推动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产学研协同与成果转化,制定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相关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开展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领域的行业交流与生态构建。
二、工作方式
专委会委员为兼职方式,需服从专委会的组织安排,定期参
加专委会组织的工作活动。委员因参加专委会活动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委员所在单位解决。
专委会委员任期为2年,由专委会按年度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含副高级)职称。对贡献突出或行业领军人才,年龄、学历、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条件
1.研究方向应聚焦制造业与人工智能融合领域,主要包括3个方向:一是技术方向,研究人工智能算法、智能制造工程和人工智能应用实践等领域;二是产业方向,研究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具体应用和实践等领域;三是政策与管理方向,产业政策、金融支持和标准制定等领域。
2.在所在单位内部开展技术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在提升组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带动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优
化升级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或取得突出业绩。
3.在所属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近三年在制造业与人工智能应用领域获得一定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奖项、牵头完成相关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并获得一定效益、担任“揭榜挂帅”或重大项目等研发负责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活动中存在不良记录;其他不宜作为被举荐、遴选对象的情形。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1.单位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填写《辽宁省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申报书》,由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报送。请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PDF版(加盖公章)及可编辑word版(命名为“单位+姓名”),发送至营口市工信局电子邮箱:ykxxhrh@163.com。
3.组织评审。市工信局向省工信厅推荐1-2名符合要求的在职人员,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情况组织综合评审,确定辽宁省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赵洋,2919086
辽宁省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专委会秘书处
陈石,13504056000
附件:辽宁省制造业人工智能应用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书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