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资源〔2023〕129号)要求,营口鲁峰建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已将评价报告提请我局备案。现将评价报告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附件:营口鲁峰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 合利用评价备案表
联系电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2919041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营口鲁峰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
利用评价备案表
企业名称 |
地区 |
评价期 |
工业固体废物 |
综合利用产品 |
评价机构 |
||
名称 |
数量(吨) |
名称 |
数量(吨) |
||||
营口鲁峰建材有限公司 |
老边区 |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水渣 |
1102684.46 |
矿渣粉 |
1001252.00 |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钢渣 |
400909.52 |
细尾渣(道路用钢渣) |
273523.75 |
||||
磁选钢渣粉 |
913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