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关于请协助做好国家工业遗产第七批申报及第三批复核相关工作的函》要求,7月17日,省工信厅协同工信部工业文化中心和北京建筑大学两名国家工业遗产复核组成员,到我市对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营口造纸厂开展现场复核工作,市工信局贾楠副局长陪同。
国家工业遗产复核组通过现场听取营口造纸厂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核查核心物项保护情况,并深入到厂房车间、历史档案室、活化利用项目基地等实地。期间,国家工业遗产复核组对营口造纸厂核心物项的保护和利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营口造纸厂国家工业遗产核心物项未来保护和活化利用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继续加强指导国家工业遗产保护,推进营口造纸厂活化利用,助力我市工业文化高质量发展。
营口造纸厂作为我市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历史见证,拥有丰富的造纸工艺和造纸技术,承载着历史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营口造纸厂始建于1936年,1938年建成投产。1951年首创“快速蒸煮法”提升效率,1967年生产出中国首张凸版印刷纸用于《毛泽东选集》印刷纸,1971年研制国内首张电容器纸,1987年填补高档包装纸空白,1988年成为全国三大造纸厂之一,位列企业500强第298位。2019年入选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2023年入选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