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按25%比例抽取2户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 |
履约基础管理工作、接受禁视察资料准备工作和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第三季度 |
随机抽查 |
2 |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按低于35%比例抽取2户电网企业;按低于35%比例抽取4户发电企业;按低于6%比例,从国网营口供电公司提供的66千伏以上工业用电企业中抽取4户用电企业。 |
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第二、三、四季度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