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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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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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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督促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纪委监委制定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以净化政治生态为根本,以强化政治监督为抓手,以惩治阻碍辽宁振兴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为常态,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监督治理效能。

(一)健全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职能部门层层落实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人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全面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二)完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查处机制。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构建立上下联动处置机制,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动态清零暂存待查线索、久立未结案件、结而未处案件。

(三)优化营商环境治理效果公开机制。打造监督内容向社会公示、监督过程让媒体跟进、监督效果请群众评价的工作机制,形成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与纪检监察机关同题共答、全程互动的监督格局。

(四)全面提升辽宁营商环境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督促政府机关和全体公职人员以人民满意为准绳、以兴企助企为己任,痛痛快快办事、公公正正服务,让越来越多的各类人才和市场主体向往辽宁、扎根辽宁、圆梦辽宁。

二、监督重点

(一)整治不讲诚信、不守承诺问题,监督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依法执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依法清偿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法市场主体骗取资金、逃废债务等行为。

(二)整治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监督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督促各级司法机关及时公正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坚决整治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超标的查封财产、谋利性执行款物,严肃查处枉法裁判、违法办案、滥用刑事手段非法介入民事纠纷等行为。

(三)整治选择执法、徇私枉法问题,监督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督促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规范履行职权。坚决整治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

(四)整治审批任性、设租寻租问题,监督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坚决整治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不该放乱放,审批流程过多过繁、互为前置、互相证明、审批回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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