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请抓紧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有关工作的函》(工规函〔2024〕621号)要求,对省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进行摸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地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包括启动年份、建设依据、资金支持、建设模式、主要功能、已建数量、累计总投资、累计总补助、运营模式等,填写附件“XX市(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其中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指有文件专门部署、有专项资金支持或有认定授牌明确的,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实体化运作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和推广中心、区域一体化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类地方建设的平台等。如有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或成效报告,请一并附上。
以上材料请于7月18日(周四)下班前反馈至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赵洋
联系电话:2919086
电子邮箱:ykxxhrh@163.com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