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省智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产业集群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谋划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请各单位按照《辽宁省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培育方案》(辽工信两化176号),做好填报2024年营口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重点清单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更新完善本地区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重点企业清单(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企业、工业网络和数据安全企业、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企业等)、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重点项目清单、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重点园区清单及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招商清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24年1月8日前将4个清单(详见附件)报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ykxxhrh@163.com。
附件:
1.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重点企业清单
2.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重点项目清单
3.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重点园区清单
4.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招商清单
联系人:赵洋
联系方式:2919086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