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6

【字号:

分享: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按照省工信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已明确要参加2023年智能制造评估,还未开展评估工作的企业名单反馈给你们,请有关单位组织企业于5月28日前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参评。

(二)于5月28日前组织企业完成自评估工作。

二、联系方式

(一)制造强市推进科

联系人: 侯玮   2919036

(二)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关婷   15524033887

附件:1.2023年智能制造评估重点企业名单(需要但未开展)

2.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