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政策,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有关要求,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为机关辅助工作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满足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同时存在2名(含)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下同)。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脱贫劳动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
(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就业创业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
三、薪酬待遇
岗位补贴每人1710元/月,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享受法定假期,单位提供早、午餐。
四、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
2.报名地点: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9号 (市工信局715房间)。
3.联系人:原越
联系电话:0417-2919025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