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民爆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自贸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市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民爆企业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提交材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年检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表》(附件1);
2.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留与使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实际生产量与销售情况;
4.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封面及结论页(复印件)。
(二)销售许可年检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表》(附件2);
2.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封面及结论页(复印件)。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履职尽责,认真把关,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切实做好企业年检材料的初审工作。凡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上报。
(二)请各单位督促企业将年检作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契机,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尤其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三)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正式行文及企业相关年检材料统一上报市工信局装备制造科。
联系人:高阳,电话:291958
附件: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表.doc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日